唐山市召开《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霍伟晗 李冠橦
2024-11-25 11:05:41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冠橦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霍伟晗 实习记者 李冠橦)10月31日,唐山市召开《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唐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实施

  《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将于2024年11月9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保军先生,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三级调研员董艳慧女士,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姜有贵先生,介绍《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制定与实施的相关工作情况,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吴亮先生,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市人大社会委董艳慧女士介绍《规定》制定的必要性。

  唐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三级调研员 董艳慧

  消防车通道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近年来,非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已成为城市治理的痛点和难点。为回应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车通道管理的新期待,将消防车通道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我市亟须制定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破解消防车通道监管难题,为规范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基层是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第一线,也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前沿。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仅是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的现实需求,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

  二是固化管理经验、完善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的客观需要。为落实上级对强化火灾预防、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积累了有益管理经验。通过立法的形式明晰监管职责和管理责任,健全依法综合治理机制,推动构建相互配合、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消防车通道监督管理工作新格局,将我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成功经验、有效举措,上升为制度成果、固化为法定措施,将有力推动消防车通道的依法管理。

  三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创建全域消防安全城市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消防车通道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对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创建全域消防安全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感谢董艳慧女士的介绍。

  下面,请市司法局姜有贵先生介绍《规定》制定的主要过程。

  唐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姜有贵

  2022年3月,制定《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被列为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立法专班,聘请专业团队,对立法背景、可行性及工作难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2023年1月,制定《规定》列为立法计划正式项目。3月,市人大社会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三方机构成立法起草组,对《规定(草案初稿)》进行了多次集中研讨和修改完善。7月,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关于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并通过市政府官网、司法局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公众号等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8月,立法起草组赴遵化、玉田、滦南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征求县(市、区)相关部门和部分物业企业的意见建议。9月,赴兰州、呼和浩特、大连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做法。10月,在完成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定(草案)》,经10月20日市政府16届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关于提请审议《规定(草案)》的议案。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规定(草案)》。根据审议意见,法工委对《规定(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征求了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

  2024年4月,法工委将《规定(草案)》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审查意见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以及省有关立法咨询专家的修改意见,对《规定(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26日,经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形成了《规定(草案修改稿)》。5月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草案)》。7月25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规定》。7月29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34号公告,《规定》自2024年11月9日起施行。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感谢姜有贵先生的介绍。

  下面,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保军先生介绍《规定》的主要内容。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保军

  《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共十四条,主要规范了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设置要求,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场和城乡道路等各类场所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着眼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唐山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结合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上位法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的规定进行了补充、细化、延展,主要体现为:

  一是明确管理主体的责任。《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车通道建设布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车通道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所属部门和单位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将消防车通道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二是突出多元共治新格局。《规定》着眼于消防车通道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严格落实联合管控。不仅明确规定了消防救援机构以及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消防车通道管理中的具体职责,还进一步明晰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等负有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和设置警示牌,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制止消防车通道相关违法行为等管理责任和义务。

  三是回应社会的普遍关切。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在消防车通道上停放车辆、放置障碍物、设置路障,采取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不能立即打开,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市场外溢等违规占道经营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在《规定》中都作出了具体管理措施和处理规定,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心关切。

  四是明确处罚种类和幅度。《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等上位法规定,明确了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将行政处罚中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并报送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感谢王保军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在叫到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机构,然后提问,谢谢!

  记者:请问,我市出台《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及立法依据是什么?

  唐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姜有贵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从全国情况看,近年来,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制定出台《唐山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主要目的是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公共安全。通过地方立法,对上位法关于消防车通道管理的规定进行补充、细化,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的管理主体和设置要求;落实单位和居民住宅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乡道路等场所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管,构建多元共治的新格局,提升消防车通道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基层防灾避险能力,推动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突出风险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规定》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紧盯治理难点痛点,不设章节、直奔主题、形式简明,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吸纳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城乡社区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学习借鉴了兰州、呼和浩特、大连等地立法经验。

  记者:请问,为推动《规定》的有效实施,我市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

  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吴亮

  《规定》将于11月9日正式实施,为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攻坚月活动,形成“政府带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整治驱动”的工作态势。各级各部门紧盯关键场所,突出关键点位,持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理一大批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制定技防指导意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开展智能化消防车通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内训外宣。通过组织贯彻实施动员部署会议和业务培训,明确实施责任和任务要求,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法规内容,提高了执行能力;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线上培训活动,组织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街道社区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参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氛围。接下来,我们将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规定》宣贯力度,畅通“生命通道”,助力打造全域消防安全城市。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感谢嘉宾的翔实发布和答问。如果大家还需要采访或核实有关情况,请与市人大法工委法规科联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
消防 管理 新闻
责任编辑:霍伟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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