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推行“保险+服务”电梯综合保险试点
来源: 长城网  高彦 翟振华
2025-03-10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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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金宗明 通讯员 高彦 翟振华)从唐山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唐山市正在路南、路北、高新3个区推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购买电梯综合保险改革试点,运用市场化模式,创建住宅小区电梯“用、管、修、保”新模式。全市拟对10个交存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906台电梯购买电梯综合保险。

  据了解,该模式将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市场化机制作用,有效解决住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故障处理不及时与市民对电梯持续不间断安全运行需求的矛盾,发挥维修资金保障作用,切实提高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本次试点范围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交存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电梯(包括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保修期满后均可购买电梯综合保险。未交存维修基金的小区,可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制定补交维修资金方案并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3名以上业主代表可向属地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申请。购买电梯综合保险不更换原住宅小区电梯维保单位,保费从本幢或单元的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中列支,不动用业主维修资金本金。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通过物联网技术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搭建电梯保险服务平台,对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的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提供电梯安全技术支撑,并具备维保监督、修理报案、修理方案审核和理赔等功能,确保便捷、高效履行电梯承保维修责任。按照合同约定,8万元以内电梯故障直接通过保险公司赔付,一般故障当日修复,大幅缩短停梯时间。

关键词
电梯,维修
责任编辑:杨雨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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